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县直有关单位:
根据县政府办《关于印发上杭县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杭政办〔2017〕232号)精神,经县审改办审核,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,县档案局共保留权责事项24项。具体为:行政处罚1项,行政强制1项,行政奖励1项,行政监督检查3项,其它行政权力2项,公共服务4项,内部审批(审核)事项4项,其它权责事项8项。清单详细内容可在上杭县档案局网站-监督指导中查阅、下载。
因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等的立、改、废、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导致县档案局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,县档案局将提出调整清单事项的具体要求,经县审改办审核,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并报县政府审定后再作调整发布。